
您現在的位置:株洲市中心醫院 > 新聞·公告 > 研究生教育
研究生教育
中南大學湘雅醫學院附屬株洲醫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實施細則
發布時間:2020年9月14日 來源:株洲市中心醫院 訪問次數 9776次
為了做好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選工作,充分發揮獎學金的激勵作用,根據《中南大學研究生獎助學金管理辦法》(中大研字[2020] 67號)文件精神及學校要求,現制定我院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實施細則如下:
一、評選組織
由醫院主要負責人、研究生導師、研究生管理人員、3-5名研究生代表組成醫院獎助學金評審委員會,負責組織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初步評審,處理學生對初評結果的申訴,并將推薦名單上報。
二、評審對象
凡在中南大學正式注冊、基本學制內的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全日制非定向就業在讀碩士生和博士生,均可提出申請該獎學金。
三、獎學金標準
由中央財政出資設立,博士研究生每年3萬元/人,碩士研究生每年2萬元/人。獎學金名額以當年下達指標為準。
四、評選條件及具體辦法:
(一)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基本條件
1、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學習成績優異,科研能力顯著,發展潛力突出;
(二)創新成果須滿足以下基本要求之一:
1、博士研究生:
(1)以中南大學為第一署名單位,以第一作者或導師為第一作者、研究生為第二作者已發表學術論文(除Nature中的letter外,只限Article)的基本要求:
須在A級期刊發表論文1篇;或B級期刊發表論文2篇。
(2)以中南大學為第一完成單位且研究生本人以第一申請人(或導師為第一申請人,研究生為第二申請人)授權國家發明專利2項。
(3)獲國際、國家級學科競賽一等獎以上獎勵,排名第一。
(4)獲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技進步獎或省部級科技獎一等獎,排名前五。
(5)以第一完成人完成著作或專著1部。
(6)作出突出貢獻,取得突出社會或經濟效益。
2、碩士研究生:
(1)以中南大學為第一署名單位,以第一作者或導師為第一作者、研究生為第二作者已發表學術論文(除Nature中的letter外,只限Article)的基本要求:
須在SCI收錄期刊或B級及以上期刊發表論文1篇,或C級及以上期刊發表論文2篇。
(2)以中南大學為第一完成單位且研究生本人以第一申請人(或導師為第一申請人,研究生為第二申請人)授權國家發明專利1項。
(3)獲國際、國家級學科競賽二等獎以上獎勵,排名第一。
(4)獲省部級科技獎二等及以上獎勵,排名前五。
(5)以第一完成人(或導師第一,個人排名第二)完成著作或專著1部。
(6)作出突出貢獻,取得突出社會或經濟效益。
研究生在基本學制年限內可多次獲得研究生國家獎學金,但創新成果不可重復申報使用。超出基本學制期限的研究生,原則上不再具備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參評資格。當年畢業的研究生,不能參評當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
(三)出現以下任一情況,不具備當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參評資格:
1、未按期完成培養方案所規定的學位課程(指:公共學位課、學科基礎課、專業課,下同)學分要求者;
2、參評時學位課程考試不及格者,本辦法及附件另有規定的除外;
3、未按期完成研究生學位論文開題報告、博士生資格考試或博士生中期考核者;
4、本學年未按時注冊者;
5、參評學年學籍狀態處于休學、保留學籍者;
6、上學年違反國家法律、校紀校規受到紀律處分者;
7、上學年有抄襲剽竊、弄虛作假等學術不端行為經查證屬實者;
8、上學年在科學研究和實驗工作、臨床實踐中造成重大事故及損失者;
9、上學年存在其他損害學校聲譽的不當行為者。
(四)評選具體方法
入選人員必須滿足基本條件,且無否決條件。按照研究生國家獎學金量化評分表(附表1)的基本條件,得分由高到低進行排名。評委綜合該生思想政治表現、基本條件評分排名,再參考補充條件得分,根據學校下發的推薦名額進行推薦。如遇特殊情況無法量化評分,由醫院獎助學金評審委員會討論決定。
五、評選程序
1、研究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表》(見附表2)一式兩份、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2、研究生管理辦公室公布符合參評條件的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匯總材料(含課程學習成績、創新成果、參與社會實踐、獎懲情況等),對參評研究生的各項成果進行評定,并將綜合評定明細情況在醫院官網進行公示,確定公開答辯研究生名單。
3、醫院獎助學金評審委員會組織公開答辯。根據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現、學習成績、創新成果及社會實踐工作等綜合業績和研究生答辯情況,擇優等額推薦擬獲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名單,在本單位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將擬推薦獲獎名單報研究生院。
對當年新入學的研究生,重點考察研究生招生考試相關成績及考核評價情況,兼顧其在本科(或碩士)階段取得的突出成績。對于已入學的學術學位高年級研究生,偏重考察其科研創新能力和體現創新能力的學術成果;對于已入學的專業學位高年級研究生,偏重考察其專業實踐能力和適應專業崗位的綜合素質。
4、學校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對二級單位推薦對象進行審定,確定名單并在校內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將審定結果上報教育部。
5、在醫院公示階段如對初評結果有異議的,可提出異議,醫院獎助學金評審委員會將及時研究并予以答復。對反映問題屬實的,將及時對公示內容進行更改說明。如對醫院作出的答復仍有異議,可在學校公示階段向評審領導小組提請裁決。評審領導小組將及時研究并予以答復。對反映問題屬實的,將及時對公示內容進行更改說明。
六、獎學金發放
1、學校于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發放國家獎學金,并將《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表》存入研究生學籍檔案。頒發國家統一印制的獎勵證書。
2、獲得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同一學年可以申請研究生校長獎學金(卓越獎或拔尖獎)。
本細則未盡事宜參照《中南大學研究生獎助學金管理辦法》(中大研字[2020] 67號)文件執行。
中南大學湘雅醫學院附屬株洲醫院
2020.9.2
附表1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量化評分表
創新成果 |
評分指標 |
分值計算方法 | |
基本條件
(需滿足之一) |
學術論文 |
SCI(除Nature中的letter外,只限Aticle) |
分數= 影響因子 ×10 |
申請專利 |
國家發明專利 |
排名第一 (20分)
排名第二(導師第一)(10分) | |
學科競賽
(排名第一) |
國際級 |
特等獎 (40分)
一等獎 (30分) | |
國家級 |
特等獎 (30分)
一等獎 (20分) | ||
科研成果獎 |
國家級(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 |
一等獎(排名前五,2000分) | |
二等獎(排名第一,1000分) | |||
省部級科技獎 |
一等獎(排名前五,100分)
二等獎(排名前五,50分) | ||
著作或專著 |
主編 |
排名第一(20分)
排名第二(導師第一)(10分) | |
突出貢獻 |
社會或經濟效益 |
視具體情況評分 | |
補充條件 |
學術論文 |
CSCD |
4分/篇(Aticle)
3分/篇(其他) |
核心期刊 |
2分/篇(中國科技期刊) | ||
申請專利
(排第一或排第二,導師第一) |
實用新型專利 |
2分/項 | |
外觀設計專利 |
2分/項 | ||
學科競賽
(排名第一) |
國際級 |
二等獎 (20分)
三等獎 (10分) | |
國家級 |
二等獎 (10分)
三等獎 (5分) | ||
省級 |
一等獎 (5分)
二等獎 (4分)
三等獎 (3分) | ||
科研成果獎 |
省部級科技獎 |
三等獎(排名前五,25分) | |
省醫學會科技獎 |
省部級科技獎相應分數減半 | ||
院級科技獎 |
一等獎(排名前三,6分) | ||
學業成績 |
學位課程 |
成績績點平均在4.0 (1分) | |
綜合表現 |
只能選其一 |
擔任學生干部表現優秀 (1分)
臨床實踐表現優秀 (1分) |
備注:1、本量化評分表為單篇/項標準分值,學術論文如有n個并列作者,則該項得分等于標準分值/n;科研成果排名第n位,則該項得分等于標準分值/n。
附表2 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助學金申請表( 學年)
學號 |
|
姓名 |
性別 |
|
出生年月 |
| |||
二級單位 |
|
導師 |
|
攻讀學位 |
| ||||
上學年度獎助學金等級 |
學業獎學金: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研究生助學金: 普通( ) 推免( ) 無 ( )
| ||||||||
學習成績
| |||||||||
創新成果
| |||||||||
申請
獎學金類別 |
研究生學業獎學金 |
研究生助學金 |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
普通( ) 推免( ) 無( ) | ||||||||
申請理由(1.對照《獎助學金管理辦法》第9、10條和參評條件闡述是否具備參評資格?2.重點填寫符合申報學業獎學金相關等級條件的創新成果及相關證明材料):
研究生簽字: 年 月 日 |
導師考評意見(在相應括號內劃“√”):
1.是否全脫產在校學習:全脫產在校學習()、未全脫產();
2.對照《獎助學金管理辦法》第九、十條和參評條件是否具備參評資格:具備()、不具備();
3.創新成果是否真實有效: 真實()、不真實();有效()、無效();
4.創新成果是否具備一等學業獎學金參評條件:具備()、不具備();
5.創新成果是否具備二等學業獎學金參評條件:具備()、不具備();
6.其他意見:
導師簽字: 年 月 日 |
考評小組意見(在相應括號內劃“√”):
1.對照《獎助學金管理辦法》第九、十條和參評條件是否具備參評資格:具備()、不具備();
2.創新成果是否真實有效: 真實()、不真實();有效()、無效();
3.創新成果是否具備一等學業獎學金參評條件:具備()、不具備();
4.創新成果是否具備二等學業獎學金參評條件:具備()、不具備();
5.結論:
研究生學業獎學金:一等( ) 二等( ) 三等( )
研究生助學金: 普通( ) 推免( ) 無 ( )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
二級單位意見(在相應括號內劃“√”):
同意推薦該同學獲學業獎學金等級:一等(。 二等(。 三等(。 無(。
同意推薦該同學獲助學金等級: 普通(。 推免(。 無 (。
負責人簽字: (公章) 年 月 日
|
學校獎助學金評定領導小組意見(在相應括號內劃“√”):
同意推薦該同學獲學業獎學金等級:一等(。 二等(。 三等(。 無(。
同意推薦該同學獲助學金等級: 普通(。 推免(。 無 (。
負責人簽字: (公章) 年 月 日 |